低温脉动真空干燥箱对罗茨泵机组的技术要求


①机组制造厂应为用户提供有关图样和技术文件:
②组成机组的各种真空泵必须是按相应产品标准制造并经制造厂检验合格的产品:
③机组设计时,应保证其中某-一台泵损坏时易于更换;
④机组允许使用的工作环境温度为5~40°C;
⑤机组主泵启动后0.5h内,其极限压力值应达到表4-14、表4-15规定的要求;
⑥机组的抽气效率应达到表4-14、表4-15规定的要求;
⑦机组运行应平稳,机架应牢固可靠,运行时不得有明显的振动;
⑧机组在极限压力下连续运行lh,其间应无任何故障现象;电单福下面
⑨机组应有防止罗茨泵过载的保护装置以及防止前级泵工作液返流或反喷的装置;
⑩机组中各种泵所需冷却液以及水环泵工作液的供给管路应有断液报警装置;
?机组电气控制系统应具有联锁自动保护功能,并且工作可靠、安全;
?机组各管路部件在装配前应进行清洁处理,其中真空管路应进行压力为0.25~0. 40MPa的气压试验,保压15min,其间不得有漏气现象;
?机组表面应油漆光洁,外露紧固件、操作件应进行防锈处理;
?在用户遵守机组的运输、保管、安装、使用维护规则的条件下,从制造厂发货日期起一年内(使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机组因制造不良而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免费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零、部件。